濫用繁體字有損國家形象

港豬們注意:濫用繁體字有損國家形象呀。邊個話?國家話囉。國家一早就已經喺2000年10月31號公佈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,裡面總共有28條,其中第17條講到只係喺6個情況之下先至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體字咋。嗱,咪咁多聲氣呀,2000年已經回歸咗㗎喇!

圖片來源:Hauman Wong / Cantonese 粵語(廣東話)社團;讀者報料:Tung Cheung

其實國家都係為咗大家嘅利益著想,先至唔畀你哋用咁多繁體字㗎咋,你估真係淨係因為怕你挑戰到文字改革、影響學習同損害國家形象咩?其實用繁體字仲有好多害處㗎:

咁點解呢篇仲用繁體字寫?我鍾意呀,吹咩?嗰條乜乜乜文字法第8條話: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㗎。

圖片來源:中國政府網站來源:Hauman Wong / Cantonese 粵語(廣東話)社團中國政府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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