喂,你唔好以為自己係明星就可以特事特辦,拎走人哋犯罪現場嘅證物先得㗎!你唔係梁特呀,你係一隻烏鴉嚟咋!
是咁的,話說上個星期加拿大發生單汽車起火案,班警察成功制服咗個揸刀嘅犯人,點知呢隻烏鴉唔知喺邊度飛出嚟,仲叼走咗把刀?呀!結果搞到班警察要足足追佢追咗6米,先至拎返把刀咋!喂想借刀咪出聲囉,呢把刀係證物嚟,唔拎得㗎!
其實呢隻烏鴉係當地嘅明星雀嚟嘅,叫做Canuck,個個都識佢㗎喇,因為佢出晒名鍾意咬住啲嘢周圍走!樹枝呢啲嘢已經係濕濕碎,佢連原子筆、汽水蓋,總之你諗到嘅嘢,佢都可能叼過呀!
吖佢咁鍾意叼嘢吖,如果訓練佢去叼走一個經常黑面嘅人又得唔得呢……
圖片來源、資料來源:Canuck and I、Dailymail